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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遇到了一些事情讓我重新思考所謂的「陷害」這件事情中的被害者與加害者的關係。

這兩者的關係看來很明顯,但誰知道為什麼會構成「陷害」呢?

原本覺得被害者很可憐,想要為被害者做些什麼。

最近經歷一些事情使我思考:其實被害者可能以前是加害者的角色猶未可知?

就像一般公司行號的主管與下屬、傳統的一夫多妻中的夫妻關係,甚至到日常朋友圈中都有可能發生「陷害」,接著就有人告發不公平、不公義等等訴求。

「無風不起浪」

在原本單純某人陷害某人的立場下,我居然忘了這句成語帶來的啟示。

一味地要為誰申冤的過程中也許自己被利用了。

也許在「陷害」一案中能看的是當事人面對自己認為的「不公」採用的方式,有些人用阻撓對方的方式,當對方的絆腳石,有些人則不知道自己做錯什麼,還用「對方用不好的招」來害人。

人真的是很複雜的動物,也許有些人無法以大局為重而做了不好的事情,稱之為陷害。但另一方的當事人也許不知覺搶了誰的資源也猶未可知。

不要以為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,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利益著想而已。

我還是持一貫的結論:「拔一毛以利天下?不為也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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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伊爾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